□ 记者 仲崇山
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感染了新冠病毒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在这期间应该怎么做?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记者采访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防治专家组(临床)副组长、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副院长、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黄英姿,她曾带队赴武汉、上海、海南等地,支援重症患者、方舱患者救治。
问:感染了新冠病毒,常见症状有哪些?
答:当前新冠病毒的主要流行株是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后很多人没有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但也有些人会出现一些“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流鼻涕、鼻塞、肌肉酸痛、头痛等。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
答: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咨询,判断具体情况。如果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且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有基础疾病但处于稳定期、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比如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在这些情况下,家庭环境又具备自我隔离条件,就可以进行居家治疗。等症状消失、核酸检测转阴,就可以恢复日常工作和生活。
问:居家治疗对居住环境有什么要求、要准备哪些用品?该怎么做呢?
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家庭应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以及带盖的垃圾桶。居家治疗期间,要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按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做好感染防控等。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
答: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及时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或志愿者车队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1)呼吸困难或气促;(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问:日常看病就医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答:如有就医需求,首先选择网上分时段预约就诊、有序就医。进入医院时,配合测量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门诊区域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核酸。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对于经门急诊、发热门诊诊疗后根据病情判定可离院的患者,允许患者诊疗后即离院;对于阳性患者,结合患者意愿,允许其通过自驾车、120或志愿者车队等方式闭环返回社区居家隔离康复;对需在院治疗的阳性患者,可在隔离病区(室)收治,或转诊至定点医院治疗。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配合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院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制度。
在院期间,要注意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诊疗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避免触摸公共物品(如门把手、门帘、挂号机、取款机等),触摸后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眼口鼻。
问:风险区内群众如何就医?
答: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高风险区内空巢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底数及具体情况,按网格化布局,指定相应的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儿童、妇产、血透、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作为高风险区患者看病就医的专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可划定相对独立的收治区域,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机制。风险区内确需就诊的一般患者,由社区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急诊患者可直接呼叫120,由120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迅速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