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对方存在抄袭行为,以揭露、批评为名将对方的姓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披露,并冠以“抄袭狗”,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爱好汉服引发的网络侵权案件,小兰(化名)因认为他人抄袭汉服设计而在网上“挂人”和辱骂他人,被判承担侵权责任。
“挂人”是网络用语,是指在网络上公开他人姓名等个人信息,通常目的是为了揭示某事件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网上“挂人”被判侵权具有警示意义,对于网民个人而言,应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舆论监督须在法律框架内,非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网上“挂人”,法律绝不允许。笔者认为,要避免网上“挂人”事件的发生,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规范网民在网络世界里的言行。其次,平台应切实负起责任,应当进一步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平台有害信息的甄别、处置能力,加强平台内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另外,从网民角度来讲,理应增强法律意识,在网络空间依法文明言行,这是对自己负责任,更是营造良好互联网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