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互联网领域的立法继续探索完善,在重点领域积极布局立法。多国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立法应对虚假信息、网络谣言等问题;针对勒索软件、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突出问题出台相关规则;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进一步充实健全……一起来回顾。
网络内容管理
【概况】2022年,全球网络内容治理重点聚焦网络虚假内容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方面。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快出台网络内容管理立法,强调互联网平台在治理仇恨言论、虚假信息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遭网络违法内容侵害方面的义务。多个国家新设专门的网络内容监管机构,以提升网络内容监管力度。
【举措】一是明确平台负有删除仇恨言论、虚假信息等网络内容管理的法律责任。例如,2022年6月,欧盟发布修订版《虚假信息行为守则》,其中规定减少对虚假信息传播者的经济激励、提升政治广告的透明性、提升网络用户应对虚假信息的能力等内容,要求科技公司加强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尤其是针对深度伪造技术和虚假账号采取行动。
二是要求平台主动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例如,2022年1月,法国议会通过了《家长控制工具法》,该法对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游戏机在内的各种联网设备的制造商提出了新的义务,即必须免费激活设备中的家长控制工具,保护儿童免受不适合其年龄的在线内容的伤害。
三是新设或调整监管机构以强化对网络内容传播的专门监管。例如,2022年1月,爱尔兰政府发布《网络安全和媒体监管法案》(目前处于提交议会审议阶段),该法拟建立新监管机构“媒体委员会”监管在线服务和有害内容,取代爱尔兰广播总局对电视和广播电台的管理。
网络安全防护
【概况】2022年,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快完善网络安全立法,强调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并重点针对勒索软件、数据泄露等出台相应法律规则。
【举措】一是主要国家和地区出台网络安全立法,加强信息报送和共享,扩大规制范围并加强打击力度。例如,2022年7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将在使用网络安全设备时屡次违法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
二是通过强化网络事件报告义务、软件国产化等手段强化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例如,2022年3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22年安全立法修正案《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旨在加强关键基础设施所有者和运营者的风险管理、准备、预防和复原能力,并改善行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以更全面地了解关键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威胁。
三是强化勒索软件、数据泄露等事件报告义务,加强风险预警,加大惩处力度。例如,2022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布了一系列针对上市公司的网络安全披露规则,加强上市公司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时的披露机制。
数据治理规则
【概况】近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继续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已经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国家出台相关解释和适用文件。西方国家加强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方面的合作,促进国际间数据流动。同时,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强化数据赋能,从立法层面推动数据价值的最大化释放。
【举措】一是美国和新兴经济体加快个人信息保护顶层法律制度出台,其他国家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适应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6月,美国众议院公布《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案》草案,旨在联邦层面建立消费者隐私数据保护法律框架,在个人数据权利、大型数据持有者的数据保护义务、儿童数据保护、算法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2022年11月,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2022年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案删除了数据本地化存储、数据泄露刑事责任、可携权和被遗忘权等内容,淡化了存在争议的条款。
二是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出台实施细则,确保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实施效果。例如,2022年1月,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个人数据泄露通知示例指南》,帮助数据控制者确定如何处理数据泄露以及明确在风险评估期间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是西方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合作进一步增强,完善立法促进跨境数据流动。例如,2022年10月,美英两国签署的《针对打击严重犯罪的电子数据访问协议》正式生效,促进美英两国网络执法机构更快更便利地调取对方服务提供商的数据。
四是探索制定数据共享、数据可携等相关规则,为数据价值释放提供合法保障。例如,2022年5月,欧盟理事会批准通过了《数据治理法》,旨在通过数据共享刺激社会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数据的可用性,增加对数据共享的信任,并为研究和创新服务及产品建立可信的数据使用环境。
数字市场竞争监管
【概况】数字市场竞争立法呈现最新突破,欧盟通过了《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美国加快推进出台《美国创新和选择在线法案》,几部立法将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数字市场规制的重点,使其承担更为严格的市场竞争责任。同时,多国执法部门也加大执法力度,惩处大型互联网平台打压竞争、扰乱数字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举措】一是欧盟通过创新性数字市场竞争规则,美国加快推进《创新和选择在线法案》等法规出台。2022年7月,欧洲议会表决通过《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两项立法。11月,两部立法正式生效。其中,《数字市场法》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提出了守门人(Gatekeeper)的概念,被欧盟委员会认定为“守门人”平台企业必须遵守该法规定的市场竞争义务,违反相关义务将会受到该公司年度全球营业额20%的罚款等。2022年初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美国创新和选择在线法案》后,美国政府持续关注该法案并计划在中期选举后继续推动,该法禁止科技公司自我优待,规范科技巨头利用其平台阻挠竞争对手。
二是各国加强平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监管,加大并购案件的干预力度,从事前和事后加强数字市场竞争行为管理。2022年以来,针对谷歌、苹果、微软、亚马逊、Meta五大头部数字平台的反垄断调查执法的范围、频次、力度均有增加,案件数量比去年增长近一倍。
此外,2022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主席、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主席签署了《欧洲数字权利和原则宣言》,反映了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共同政治承诺,有利于实现2030年数字罗盘的目标。
新技术新应用管理
【概况】近期,美欧国家通过立法加大对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同时,各国也关注到新技术新应用存在的安全风险,出台相关规则举措防范风险隐患,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加密货币等领域。
【举措】一是通过立法促进芯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创新研发与生产应用,打击竞争对手。例如,2022年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芯片法案》(预计将于2023年正式通过),该法案设立了“欧洲芯片计划”,旨在加强欧洲在芯片研究和技术方面的领导地位,构建欧洲设计、制造和封装先进、节能和安全芯片的创新能力,到2030年大幅提高欧洲的芯片生产能力。
二是出台立法、官方报告防范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技术风险隐患。2022年6月,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国会提交《以创新应对在线有害内容报告》,指出了使用人工智能解决线上内容问题的风险,敦促政策制定者在选择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作为网络内容治理的手段方面须格外谨慎。
资料来源: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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