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胡毓菁)近日,姑苏区为辖区29.3万户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不仅实现全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更真正实现了居民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险保障。此次民生保险项目,转变了传统的单一政府救灾救助模式,有效增强区域内居民家庭防灾减灾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灾害救助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共同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姑苏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和主导,为本区域户籍居民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进行商业保险的一项惠民政策。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障内容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如在姑苏区范围内因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因居家期间发生的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意外溺水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在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意外溺水事件中因抢险救灾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因雪灾、严重冰冻造成路面结冰引起的人身意外伤害;因拥挤踩踏、公共设施倒塌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等。此外,在姑苏区行政区域内因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的住房主体结构损毁及家庭基本生活设施受损也可得到保险保障。
此次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购买和全覆盖,实现了由传统的政府灾害救助转移到商业机构承保。据悉,姑苏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姑苏区已办理居住证并在事发时在居住证所在地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都能享受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如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可根据受损情况获得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伤保障以及每户最高2.5万元的家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