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近年来,人民法院有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心怀“国之大者”,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确保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严格和平等保护,坚持公正合理保护,坚持协同配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在科技创新成果、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商业标志、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农业科技成果、中医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文化强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服务保障新领域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对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健全管辖科学的司法保护体制,合理定位四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破解当前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各地管辖标准不统一、管辖制度不够完善、当事人诉讼不便等问题,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础。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人民法院部署和推进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根本遵循。人民法院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