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卢汉杰 沙一)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8个方面32项具体任务。
要点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各地各部门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组织专题学习,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立体呈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举措新成效;坚持夯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各地各执法部门出台并实施法治化工作要点,持续推动行政败诉案件量和行政败诉率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着眼提升群众参与度,在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健全利害关系人、公众、专家、媒体等参与制度;着眼提升群众获得感,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实施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比较优势;着眼提升群众安全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非诉工作体系,部署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行动,确保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要点还指出要强化重点任务督办落实,持续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法治督察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和政府内部监督协作配合,做好我市以法治督察提升法治建设质效经验总结推广,探索专项督察、个案督察等工作方式,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