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据市社保中心消息,2017年度学生、少儿及大学生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即将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大学生)可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享受2017年度(2017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学生(少儿)参保缴费标准仍为每人150元,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仍为每人100元。学生或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依据苏财社字[2014]27号文件规定,可凭市社保中心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发票,分别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对于符合免缴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免缴部分费用由财政予以补助。
社保中心提醒,凡在2016年11月30日前办妥申报缴费(或免缴)手续的学生,可享受2017年度(2017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学校和家长应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过期将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