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思颖)近日,市卫监开出苏州首张“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这是自《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于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对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第一张罚单”。
近日,市卫监执法人员对姑苏区某医院门诊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妇科医师房某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房某在给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时,并未对患者进行不适应症的检查,而是直接给予患者静脉滴注,明显违反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因为有的患者如果身体不合适,直接给予静脉注射的话很可能造成不良反应。”市卫监医疗服务监督科何恺科长说道。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门诊部予以整改,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现场对医师房某开具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一次记2分。
根据《管理办法》,当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时,将依法对医师给予一定的处理,如重新参加培训、暂停处方权,严重的将影响医师定期考核,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以此来督促医师加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依法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