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扬州高邮警方通报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12月2日8时45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汤庄镇朝阳公司门口处,轿车与电动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27岁的轿车驾驶人周某称:自已驾驶汽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人受伤了。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事发时,71岁的李某驾驶电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至汤庄镇朝阳大酒店门口十字路口东南边时,遇到熟人,李老汉没有观察四周,就突然将自已所骑的电动车停下来和熟人说话。话还没有说两句,就听到“砰”的一声,就被同方向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周某驾驶的汽车撞上。导致李老汉倒地受伤。经医生诊断,李某肋骨被撞断三根,现在医院进行治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不管是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车人,在驾车上路出行时,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切不可驾车分神,注意力不集中,更不可在行驶途中遇熟人突然停车,要将车停在安全地方,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