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倪丽娜)12月1日起,通过ATM机向他人转账可在24小时内撤销。新规实施后,我市警方成功拦截一笔诈骗汇款,挽回损失2000元。
12月9日傍晚,在冶金园(锦丰镇)某单位工作的小范下班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单位的领导”,让小范第二天去他的办公室。
12月10日早上8:30,小范接到“领导”电话,称马上要拜访大领导,让小范买两条烟带过去,等见了面把钱还她。当小范去买烟时,对方又称直接将2000元的“现金红包”汇款给大领导。小范通过银行ATM机汇款后,“领导”却来电通知不用去办公室了。小范这才察觉有诈,立即报警。
市公安局锦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小范领至银行柜台,向银行工作人员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10分钟后,小范汇出的2000元转账被撤销。
警方也提醒市民,“ATM转账新规”并非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万能药,市民对电信网络诈骗仍要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