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静芳)一直以来,“美瞳”被一些爱美人士当作装饰品。如今,更有市民通过朋友圈购买到一些所谓的“进口美瞳”。市民刘小姐却因为佩戴“进口美瞳”,被划伤了眼。
家住城南的刘小姐前不久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了一款“韩国进口美瞳”,共花费358元。刘小姐回忆说,12月16日上午,她在工作时突然感觉佩戴了美瞳的左眼像进了异物一样疼痛,于是立即照镜子查看,并让同事帮助查看,结果发现,刚买了一周的美瞳镜片出现了裂缝。“从镜子里看很明显。”她立刻打车去了医院。在医生的帮助下刘小姐取出了镜片,发现镜片从边缘到瞳孔位置出现一道裂缝。医生告诉刘小姐,其左眼角膜受伤,需要休息和药物治疗。
事后,刘小姐联系了卖给她韩国美瞳的微信商家,但对方表示,自己只是代购,而不是经销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后来,我看了下那美瞳的外包装,任何说明都没有,看上去很不靠谱。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刘小姐懊恼地说。
据了解,在我国,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即“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具有较高的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而我国对此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因此,医生提醒市民购买美瞳时,应向店方主动查询有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看清商品上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应该尽量避免从网上或国外购买隐形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