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
今年,市民政局与慈善基金会共同出资设立了规模5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保障因故生活陷入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日前,市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带着1万元钱来到沙溪镇福利中心,将这笔“救急难”基金送到姚国元老人手中。这是我市“救急难”专项基金成立后送出的第一笔救助金。——本报12月21日报道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次突发事故,或者遭遇一场重大疾病,往往会让群众生活“转向失速”,导致家庭面临滑入贫困深渊的危险。可喜的是我市“救急难”专项基金的成立能有效缓解困难群体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进一步兜牢了民生底线。
“救急难”专项基金推动社会救助网络织得更牢。多年来,我市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但这一救助体系在解决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方面仍存“短板”。 比如,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大多成因复杂,具有一定偶尔性和非常态性,有的是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而需要帮助;有的是遇到临时困难,但是不知向谁救助;有的是不知如何提出救助申请……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所在。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时救助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和救急救难作用。
“救急难”体现公平性和普惠性。我市“救急难”专项基金救助对象主要有两类: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在经过临时救助、封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已取得太仓市“居住证”但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在太工作生活期间因灾、因病或者因意外突发事件而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可以说,只要你生活在太仓,不管是本土人士还是新太仓人,只要符合救助条件,遇到临时性“不能承受之重”的负担,均能享受到救助的权利。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要想把“救急难”专项基金做大,扩大其覆盖面和受益面,首先政府在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过程中,制定好引导和驱动政策,研究和落实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和奖励表彰等各项政策,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和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搭建信息平台,为各类社会力量提供相关求助信息,开展对接服务等,为其参与提供便利;加强监管,制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准入标准以及相关的工作规范和监管的措施,保证社会力量健康和规范地参与到社会救助。其次与其他社会救助项目相比,临时救助更加适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要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急难”活动,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驻地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冠名基金,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好事大家一起办,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