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打到这个卡上,卡号是……”仅凭这样一条群发短信,不法分子就骗得500余万元。1月12日,扬中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中一名幕后人员——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谭敦辉提起公诉。(2016年4月12日,现代快报封7版曾以《公安部通缉的“黑桃7”自首了》为题,对谭敦辉的到案进行过报道)
现代快报记者12日从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6月17日,江苏某电气有限公司会计李润福收到一条短信:“把钱打到这张工行卡,卡号是……”
恰巧,李润福原计划向客户汇款500万元,商定打入对方工行账户。
于是,李润福未经核,便对向该账户汇入500万元。
2013年5月31日、6月13日,被害人何宁、金永顺接到同样的短信,同样因刚好要汇钱,没有核对便分别汇入该账号1万元、0.25万元。这3名被害人随后与客户接洽才发现汇错款,遂报案。
案发后,谭敦辉逃匿。
2016年4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特大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其中,在逃人员之一、第七名谭敦辉代号“黑桃7”。2016年4月11日,谭敦辉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详见:2016年4月12日,现代快报封7版报道《公安部通缉的“黑桃7”自首了》)
经查,2013年,谭敦辉、周某(另案处理)、黄某、杨某4人合谋共同出资购买手机控制权,再通过数据管理平台控制手机向外发送诈骗短信,共诈骗他人财物501.25万元。2014年4月,黄某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4个月,罚金人民币515000元;2014年5月,杨鹏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410000元。(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