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保险公司钱财,两名汽修行业的从业男子不惜将宝马车开进河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月6日,二人因保险诈骗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分别被判处二年和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于二人当庭自愿认罪,已退清涉案赃款,法院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伪造交通事故骗保费
据了解,男子李某、钱某都是通州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之一。由于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两人深谙汽车保险理赔的程序。2015年7月,他们商议后,决定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骗取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理赔金。
2015年7月8日,李某、钱某与严某(另案处理)经共同商议后,于当天下午两点多,分别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和马自达轿车,行驶至G40高速公路平潮入口处蓄意制造追尾事故,导致两车损坏。
随后,两人向交警大队报警。交警对该事故进行快速处理后,两车被拖运回至两人经营的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内。由于这次碰撞较轻,损失较小,李某为扩大两车的经济损失,驾驶宝马轿车又对马自达轿车进行了二次碰撞,导致两车损坏进一步扩大。
第二天,李某、钱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宝马轿车和马自达轿车分别定损认定为人民币39000元和2000元。后保险公司将上述赔偿款人民币41000元支付给了李某,由他取出并使用。
为了捞笔“大的”把宝马开进河
首次诈骗成功,他们觉得如此挣钱比修理汽车来得轻松多了,便再次密谋实施诈骗。2016年3月,两人想制造一次大一点的事故,以获取更多理赔款。经商议后,两人决定将李某的宝马轿车人为制造单方事故,导致车辆报废后骗取保险金。
随后,钱某、李某驾驶宝马轿车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由钱某故意将车辆驶入河中,导致该车严重损坏。后该事故经定损认定,宝马轿车残骸拍卖价人民币82000元,另应由保险公司理赔人民币112540元。
两次故意制造事故申请理赔,也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觉,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6年6月23日14时许,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将李某、钱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