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白酒也能获得高额返利?在江苏沭阳,一伙人以这种方式非法集资数万千元。近日,经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被告人耿某某、路某某、徐某、赵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4万元至25万元不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耿某某、路某某、徐某、赵某在郑某某(已另案提起公诉)统筹安排下,成立宿迁健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后,他们先后以南京传喜酒业有限公司、宿迁健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召开品酒会、微信以及会员之间口口相传方式,宣称消费者缴纳4200元作为一单订购2-3瓶盛世名流系列白酒,即可成为公司会员,再自己订购1单或推荐他人订购1单,可连续6周享受公司分红共计15000余元。利用这一手段,他们先后吸收30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加入会员,吸收资金3100余万元。
截止案发,上述款项中1400余万元被用于返还集资参与人的分红或退款,余款1600余万元由各被告人分红或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