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点击量: 18
本报讯 (记者 严婷)目前,由市规划局委托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编的《常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方案论证和审查,进入报批阶段。规划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从2月28日起至4月12日止。
海绵城市布局规划范围为《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确定的主城区和港区,总用地面积为323.54平方公里。同时,保护规划区内河网、湿地、大型绿地等天然海绵体,构建“一心、两环两带、两区、多廊道”的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计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规划》将常熟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划分为四级分区。一级分区结合常熟市的行政区划和水系特征进行划定,分为2个一级分区;二级分区在一级分区的基础上结合防洪排涝方案确定的排水分区划定,分为33个二级分区;三级分区在二级分区的基础上,结合控规编制单元划定,分为154个三级分区;四级分区落实到地块,提出各地块和道路管控指标的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