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河长制” 看点应当在“河长治”上
升级版的“河长制”在制度设计上,对失职追责形成了闭环,这样的制度才是完善的,也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力。如果河水黑臭或者河水看不到治理效果,当地群众就可以“有事找河长”。这么看来,这个“河长”不好当!大大小小的“河长”们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提起“河长制”,苏州市民大多并不陌生。因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一种制度、形式,早在2007年苏州就已经出现“河长制”了。是国内率先采用“河长制”的地方之一。2014年,“河长制”在苏州由点及面,为全市93条省骨干河道建立了“河长制”管护制度。
据昨天的《苏州日报》报道,此次苏州制定并推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四级河长体系,令人眼前一亮。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这应当都是一个升级版的“河长制”。
一方面,从点与面的角度来看,从此之后,苏州全市2万多条河流将全部都会有“河长”,“河长制”不再是部分河道的试点或某些重点河道的专属福利。另一方面,“河长制”这个头衔不仅是一个名头,更与责任与担当紧密挂钩。一旦当了“河长”该做些什么、怎么做,《河长制工作手册》中有专门的要求,做不好、做不到位,就会有相应考核机制问责、追责。升级版的“河长制”在制度设计上,对失职追责形成了闭环,这样的制度才是完善的,也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力。
升级版“河长制”的制定与推出,与今年以来一路高举高打的“263”行动紧密呼应,是向水污染宣战放出的又一个大招。从整体上来看,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苏州实现“两聚一高”蓝图的最大制约因素,其中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更是制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想想看,百姓的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的硬件环境越来越好了,但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很突出,影响了生活质量,那么小康又从何谈起呢?
还是那句在群众中流传很广的老话,“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湖水体被污染的原因很复杂,治理的难度肯定很大。基层党政领导当“河长”,十分有利于整合资源,治理河道污染。至于升级版的“河长制”能不能带来“河长治”的效果,就要看“河长”们能不能顶住压力,担起责任,沉得下来,豁得出去。按制度要求,“河长公示牌”上面将标有河长的名字、联系电话和管理责任等等。如果河水黑臭或者河水看不到治理效果,当地群众就可以“有事找河长”。
这么看来,这个“河长”不好当!大大小小的“河长”们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苏报评论员吴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