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这些收费涉及江苏的15个收费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按 2016 年收费金额测算,预计取消、停征相关收费将减轻江苏的企业和社会负担62.55亿元,占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10.98%。
刘璐介绍,此次清理规范的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到江苏省,具体是取消或停征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等 23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卫生监督防疫收费项下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预防性体检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项下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共计 4 个分项的收费项目等。
刘璐说,下一步还要结合江苏省的实际,对现行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逐项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