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有着大好的前程,却误入歧途大肆贩卖个人信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先后共出售了100多万条数据信息,结果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近日,徐州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吴某现年28岁,2013年大学毕业后就出来打工,目前在一大型国际公司工作,在单位里他一向被大家称作“老实人”,平时工作勤奋,经常加班,颇得老总认可。
因平时工作原因,吴某接触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比较多,一次公司领导指派吴某一项任务,把公司的某项业务通过短信群发的形式做一个小型广告,但这需要大量的个人电话号码数据,而单位里又无法提供,因此吴某只好在网上发布消息,询问别人有没有相关的信息,很快就有人联系上了吴某,称手里有很多这种数据,但是需要收费后才能给吴某。
吴某很好奇,就一些普通的电话号码数据信息还能卖钱?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网上有很多人利用一些手段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单单这些电话号码能卖钱,甚至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都是出售对象。虽然最后因为对方报价太高吴某没能购买到这些电话,但一个基于此事的挣点“外快”的想法渐渐萌芽。
自有了想法之后,吴某就开始行动起来,他先是在网上发布求购信息,通过QQ群联系上了几个卖家,从他们那里花了300多元钱购买了第一批的大量数据,包括车主信息、业主信息、股民信息等等,吴某通过整理汇总,分门别类的将数据进行统计分类,然后在网上利用QQ联系买家,根据买家需求对这些数据进行售卖。因为吴某对这些数据整理的比较“专业”,用起来十分方便,“生意”倒还不错。
再后来,只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数据已经无法满足买家们的需要,于是吴某便开始自己在网上搜集公民个人信息,一次偶然间,吴某发现了一款软件,通过付费使用,他下载到了大量的车主信息,包括车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甚至涉及到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吴某在QQ平台上大量和所谓的“客户”交易,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先后共出售了100多万条数据信息。
自吴某有了这个“财路”之后,白天上班工作,晚上一方面利用软件搜集整理公民个人信息,一方面在网上发布出售消息并和买家联系。而“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吴某的“生意”很快被有心人举报至公安机关。案发后,吴某后悔不已,本来的大好前程,因一时邪念筑下大错,但吴某始终认为:只是在网上出售一些基本信息,没挣多少钱也没有太大的危害,为什么会有如此下场?
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