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收入 同比涨7.8%
本报讯(记者 冯佳)住户调查显示,一季度,苏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35元,同比增长7.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82元,同比增长10.2%,高于收入增幅2.4个百分点,且支出增速比城镇快了2.8个百分点。
“吃住”是拉动农民消费的主力。一季度,拉动消费支出增长的食品烟酒、居住两大类消费均保持较快增速。吃住”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为51.8%,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667元,同比增长11.2%,占消费支出比重28.8%。人均居住支出1330元,同比增长16.7%,占消费支出比重23.0%;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医疗保健消费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比重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57元,同比增长13.9%;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96元,同比增长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