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引人关注的是条例对租房市场进行了比较多的着墨,其中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益。
比如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等。
在房价高企很多人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这一条例有何意义?租房的美好时代真的要来了吗?
比起“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需求端措施,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从而增加房屋“供应池”的做法,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柔性手段。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租房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有几大突出表现:一是合同不报备,发生纠纷时协调困难,而租客处于弱势地位,受“欺负”的情形普遍,维权困难;二是群租等问题突出;三是租客普遍没有安全感——房东涨租、租期随意性大,二房东现象屡禁不绝。
目前有些城市积极推出自持型租赁房的用地政策,这为租赁市场奠定了更好的发展条件。此外,由于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租房者常常扮演着“弱势群体”的角色,买下自己的蜗居才算安心。因此,可以说并不健康的租赁市场和投机式购买一起催生了房价泡沫。而进一步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租房者更安心。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不少条款涉及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找到双方权益的平衡点是房屋租赁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