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顾泰来向苏州法院起诉永安行侵犯其共享单车专利;一天后,他又向南京法院提起诉讼,还在当天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送达了律师告知函。半个月后,他向中纪委快递了实名举报材料。5月4日深夜,永安行董事长孙继胜拍板:暂缓IPO发行。永安行被外界称为“共享单车第一股”,如果永安行在专利诉讼中败阵,其他共享单车企业也胜算不多。同时,专利诉讼之外,顾泰来四处举报的行为也引人关注。
A
双方未沟通
“永安行始终不认为自己是共享单车第一股,因为共享单车在永安行的业务占比非常低。”这是永安行官方给记者的回应。即便在永安行的大本营常州,马路两侧密布也大多为自行车停车桩,里面锁着永安行的市政自行车,街头很少见到永安行的共享单车。
之所以进入共享单车市场,永安行说是为了“对出行业务进行补充和丰富”。
这为他们“招来”了手握相关专利的顾泰来。顾泰来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获计算机工程学博士学位,2006年回国创办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010年,顾泰来申请“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恰巧永安行也于这一年成立。顾泰来对专利的解释是,具备智能锁、手机客户端和运营平台这三个环节的方案。2011年5月该专利获批。顾泰来告诉记者,在他申报专利的2010年,智能手机和高速移动网络并不普及,所以他并没有做成共享单车生意,专利就此搁置。
在发起诉讼和举报之前,他从未主动联系过永安行。最开始他告诉记者,他没有找到适当的“沟通渠道”,而“面对这种公司如果没有适当的渠道,会挺尴尬的”。他说,诉讼后永安行曾通过一位朋友联系到他,希望和他进行沟通,但后来永安行方面又没了下文。
永安行方面则说和顾泰来以前并不认识,也没有再主动与顾泰来联系过。
B
动机成疑
有报道称,永安行曾于今年3月1日与8家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机构向永安行增资,获得永安行少数股权。但最终永安行拒绝了投资机构注资,选择了上市。
永安行解释称,投资者中包括蚂蚁金服的云鑫投资和深创投等机构,但永安行选择在A股上市是多年前已经定下的战略。早在2015年6月,永安行就已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申请并公开招股说明书。
顾泰来的诉讼和举报,时间就落在永安行拒绝投资机构和上市之间。但他否认自己和投资机构有关,也否认和永安行的竞争对手有关。他告诉记者,选择在这个时间,是为了避免上市后诉讼受到股民干扰。发起诉讼后,孙继胜向证监会做了一个愿意承担全部风险的兜底承诺。
据报道,该兜底条款为: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其产品侵害顾某拥有的发明专利,导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等损失,孙继胜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顾泰来担心诉讼不能阻止永安行IPO,于是追加了举报手段,并对孙继胜的承担能力提出质疑。
C
官司只打一场
有意思的是,顾泰来还明确表示,“官司只打这一场”,也不会再对其他公司进行诉讼和举报。他的解释是,不论是ofo,还是摩拜,都是初创公司,现在没有精力去顾及合规方面的问题,而永安行是一家成熟的企业,应该做到。
一方面,他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警示其他共享单车企业;另一方面他认为其他企业在这场官司后,都会主动与他谈判。当记者问道,不与他进行谈判的企业,他是否会发起诉讼和举报时,他明确表态不会。记者进一步追问,如果ofo或摩拜有一天也要上市了,是否会起诉和举报时,他仍然表示不会。
对顾泰来的动机,永安行方面的回复是:令人费解!但是你懂的!”“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顾泰来的诉求。他明确表示要阻止永安行上市,然后通过这个过程中的行动来警示其他共享单车企业,与其达成合作。但他并不希望将专利授予所有企业,而更倾向于和少数优势企业达成合作,合作的形式包括收取专利费、股权合作和专利入股。诉讼中他的诉求是“停止侵权”。
作为唯一的诉讼对象,永安行并不是顾泰来心仪的合作对象。他认为永安行以市政自行车为主营业务,过于依赖政府采购,缺乏“互联网基因”。事实上,顾泰来所做的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同样是依赖政府采购的。
D
永安行:
不构成侵权
5月27日,永安行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坚持认为永安行的技术方案与顾泰来先生的专利权要求保护的范围不同,不构成侵权。声明中还继续谈到,永安行“并未终止IPO进程”,待专利纠纷明确后,将继续按照拟定计划推进上市。
永安行董事长孙继胜早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永安是从2010年投放公共自行车,早于顾泰来2012年的提交专利时间。顾泰来的专利在国外专利库存在,严格意义是无效的。永安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与顾泰来完全不同。”顾泰来则称,“专利是2010年公开的,2013年授权的。”
关于专利保护范围和专利获批时间的争执,一时难有结果。迫于舆论压力,永安行在2017年5月发布公告,暂缓IPO。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15年永安暂缓IPO之后的第二次“搁浅”。而如果这次IPO成功,则有可能是国内的“共享单车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