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上午,位于南京河西江东中路附近的有轨电车轨道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 30 岁左右的男子被撞伤。目击者说,他是边看手机边闯入轨道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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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肇事的这辆有轨电车,由南向北行驶。事发地距离富春江西街站约 300 米。一位目击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事情发生在上午 8:30 左右,当时,这名 30 岁左右的男子,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边看手机边穿过快车道,又进入了有轨电车轨道区,结果被行驶过来的电车撞倒。经医院诊断,受伤男子肋骨骨折,目前神志清醒,没有生命危险。
现代快报 记者 吉星 摄
据记者观察,有轨电车轨道区由草坪跟旁边的机动车道区隔,靠近慢车道的一侧有隔离护栏,但靠近快车道的一侧没有护栏。这名男子就是从快车道闯进轨道区的。
不少网友纳闷,这属于交通事故吗?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四大队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由于驾驶人的过失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需要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有轨电车没有这些相应的要求。该事故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现交警四大队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