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共管 好一种 治理模式创新
□吴湘人
这样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每份保险都凝聚了四方合力,同时也扩大了监管的范围和深度,达到的是一种“共赢”效果。
安全、环保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千方百计必须勒紧的缰绳。但企业面广量大、林林总总,单凭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限的人手,客观而言“管不过来”。日前,苏州首单四方共管“环境污染责任险”在昆山诞生,政府、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保险公司将共享环保“大数据”,联防“隐患点”。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这应当是一种治理模式的创新实践。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其创新的看点:整个运营体系汇聚了多种社会力量,既发挥了人保财险公司风险管控的功能,又利用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力量,实现了“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政府则达到了有效监管的目的。这从其运作流程,就可见一斑——昆山开发区委托人保财险公司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对“镒松化工”等多家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协同评估;保险公司组建的专家服务团队负责企业调研评估,作为参保依据,并开展事后保障;第三方机构建立大数据平台,输入专家评估信息和政府监管数据,形成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而参保企业则能从中获得建设性的整改建议,进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很显然,这样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每份保险都凝聚了四方合力,同时也扩大了监管的范围和深度,达到的是一种“共赢”效果。对于企业来说,专业机构的提前介入,有助于事先做好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也有了一个专业水平的处理机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事先的风险评估,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有助于业绩提升;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形成一个齐抓共管局面,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监管的水平,也能够真正让企业脱离“保姆式”监管的路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