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名城新闻网讯(记者 熊曙光)暑期即将到来,不少家长在考虑为孩子报培训机构。苏州市经审批(登记)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多达上千家,在面对林林总总的培训机构,市民如何辨别和选择培训机构?今天(6月1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选择培训机构应从下面四个方面来查看。
一看办学资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别由教育、人社、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或登记,由教育、人社部门许可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证》等合法证件,由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性民办教育机构,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这些证件原件应公示于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市民报名时要注意鉴别证件审批(登记)机关公章,知晓所选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上述三类培训机构都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即如办学地点在某个市(区),则审批(登记)应在所属地的教育、人社或工商局,培训机构如果出示的是非所在市(区)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均属无效。
二看宣传广告。《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苏教规[2010]1号)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宣传”。市民在浏览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时,务必要查看办学机构校务公开栏中公示的作为广告备案表附件的广告备案样张内容与手中宣传广告内容是否一致,广告备案表上同时刊有广告备案编号(格式为“苏教广字【审批年份】××××号”)、办学许可证号、收费标准等。
近年来,虚假、夸大类广告较多,发布形式也由传统的广告单改为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载体,以“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权威测评或以‘苏州市’的名义”等形式进行宣传,市民朋友们请务必仔细甄别。
三看收费公示。《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部分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的通知》(苏价费[2015]185号)规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以及高校举办的非法定培训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实施并收费。实施培训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培训收费标准等,以合同约定形式确认相关收费频次、计费方式、退费情形等条款,切实保障培训对象合法权益。因此,市民在交费前一定要通过阅读学校校务公开栏内的收费标准和办法。
培训机构收取学费后,应向学员开具正规的发票。学员应妥善保管此发票,如因特殊原因退费时,需持交费发票,由培训机构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3]2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特别要提醒市民的是,少数培训机构以公司市场化运作的名义,采取“预收返还”的方式收费,一次性收取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以其利息来冲抵培训费,年化收益率大大高于银行利率,这种收费方式不仅属严重违规,而且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也有少数培训机构以高折扣为诱惑一次性收取数年的培训费,市民不要被打折所迷惑,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于2014年6月印制了《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我们鼓励市民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四看官方网站。苏州市教育局在“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x.szjyj.gov.cn/pnem)“机构信息查询”栏目提供了市、辖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名单,市民可查询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最后,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市民,暑假是学生享受快乐、体验社会、亲历自然的时间,家长应合理安排这段长达两个月的假期,不要让孩子周旋于各种考试和培训之间。如果要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也必须要科学地为孩子选择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培训课程,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