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招揽顾客,连云港一麻辣烫店主使用罂粟籽熬制百余斤辣椒油给顾客食用,被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查获。现代快报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黑心的麻辣烫店主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潘某此前曾从事多年餐饮行业。2016 年 4 月份开始,他开始在连云港市区经营一家麻辣烫店,自己负责买菜、配菜、配置调料,生意还算过得去。
去年 10 月初的一天,潘某按惯例去市场采购。在某蔬菜批发市场,看到有个老年人摆地摊卖调料,对方向他推荐了一种"香籽",称这种"香籽"能够"提香",用来做麻辣烫、火锅的调料再好不过,很多人都在用。
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花一百块钱买了一斤重的"香籽"。回到店里,潘某想了想,决定用"香籽"熬辣椒油。一方面,辣椒油的消耗量大,而熬制大量的辣椒油里面只需加少许的"香籽",另一方面,增香后的辣椒油更能吸引回头客。
就这样,潘某用一斤"香籽",放入红辣椒中熬出了一百多斤的辣椒油。熬好以后,旁边一个开饭店的人路过,看到辣椒油上面漂浮着"香籽"颗粒,告诉潘某,那东西应该是罂粟籽。
从事餐饮业七八年的潘某一听说是罂粟籽,心里有些慌张,国家有明文规定,食品里不能放罂粟类物质。但想到熬好的一百多斤辣椒油如果不用就浪费了,潘某犹豫了,况且听说有的餐饮店里也在食物中加罂粟,怎么那么巧就查到自己头上?他这样安慰自己。
抱着侥幸心理,这一百多斤辣椒油被用得差不多了。直到去年 12 月,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店里抽样检查,潘某的不法行为才暴露。经检测,潘某麻辣烫店里的辣椒油和麻辣汤调料内,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