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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幼儿园收费政策将有新变化!记者26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全面放开营利性民办园的收费,今后这类幼儿园的收费完全自主不再要向政府“备案”,同时企事业公办园的收费标准有望扩大上浮幅度,在寒暑假班、小托班和退费等规定也作出多项调整,新规将于今年内出台。
“过去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整必须先到物价部门备案的,新规取消了这道门槛。”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今后我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只须实行报告制度,但也必须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即单次价格调整幅度不得高于20%,调整周期不得少于3年。收费标准应于新学年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新规还调整了幼儿园保教费退费标准,从现有的最高可退一半提高到可退80%,而且拟增加按学期收费的保教费退费方法。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下同)的,退80%;超过10天不满30天的退50%;30天以上又不满50天的退30%;超过50天的不退费。按月收费的幼儿园,在现有的退费方法基础上,新增了在园时间“4天”一档,4天以下(含4天)的退当月保教费的80%;超过4天不到半月的退一半;超过一半的不退费。今后,营利性民办园价格一旦全面放开,连去物价局“备案”这一环节都省了,会不会导致“天价园”频现,扰乱幼教市场?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就是全面放开了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考虑到稳定因素,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3年一调,每次不超过20%的限制性条款,同时要求提前3个月公示,因此应该不会出现幼儿园动不动涨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