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为还高利贷和个人消费,骗30名在校学生去网络贷款,然后将贷款交给其挥霍。11月28日,虎丘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受害人之一小然(化名)是苏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家境并不好,平时她关注着好几个学生兼职群。去年2月,某兼职群里的一条新消息让她怦然心动,“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某网贷平台办贷款,借款成功后把钱转到吴某的支付宝账户内,就可以在群里领一百元红包,所贷款项后续都由吴某来偿还。”为了领取一百元红包,小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笔四千多元的贷款并把钱转给吴某。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吴某起初每月都会按时还贷。小然和身边的同学们都以为吴某是“校园贷平台的代理”,帮吴某贷款“非但没有风险,反而能赚点零花钱”。于是,有20多个学生和小然一样做了贷款。学生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些钱,全部被吴某用于个人消费和还高利贷。直到他无力偿还贷款,出现大面积逾期,学生们才醒悟过来并报警。
法院查明:吴某在案发前就读于某职教中心的大专五年级。去年2月至去年6月期间,吴某为偿还赌博欠下的高利贷和个人消费,对外谎称自己是“雏鹰助飞计划、名校贷、优分期、分期乐”等网上贷款平台的总代理,诱骗30名学生在网贷平台办贷款,并将收到的钱款转账至吴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涉案金额23万元。
法官提醒:按照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所以建议在校大学生不要通过所谓的“网贷平台”进行校园借贷业务,以免上当受骗。(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艾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