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巩固巡察成效、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标准,是巡察工作链条的重要一环。对此,相城区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抓手,聚焦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全过程,创新推出巡察整改评估体系,扎实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聚焦方案可行性评估,把好“起步关”。关口前移,建立整改方案联合评估制度。区委巡察办牵头,联合巡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进行预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根据预评估结果,进行反馈,指导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确保整改方案覆盖全、方向准、举措实,把好巡察整改“起步关”。
聚焦整改实效性评估,把好“落实关”。建立巡察、派驻联动工作模式,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在整改结果督查中,成立巡察反馈问题评估小组,明确巡察整改评估措施、指标和具体要求。配强评估小组人员,根据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及整改重点,有针对性地邀请第三方专家共同参与评估,全面、客观评价整改实效,把好巡察整改“落实关”。
聚焦评估结果运用,把好“责任关”。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形成压力传导,压实整改责任。实施评估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及时反馈区分管领导、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全面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对不配合、不支持评估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