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苏州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已纳入该市政府2018年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目前办法已经完成初步修订,在书面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被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系统内单位意见的同时,也正通过苏州市审计局公众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切实提高该办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为进一步促进公共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今年,苏州市审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该市2003年出台的《苏州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在保持其原有框架和基本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重点对原办法与现行的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文和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部分规定进行修订,同时将实际工作中实施效果比较好的新制度、新措施,通过修订办法予以制度化。新修订的办法将从审计监督范围、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监督地位、审计协作机制等方面对投资审计工作进行完善和规范,该办法同时强化对内审的行政指导,打造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进一步强调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审计结果的执行和运用。(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 通讯员 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