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驾驶人发生事故后,会第一时间下车查看或者报警。而有一位司机在撞车后却急着换衣服,这是怎么回事呢?
1月25日上午9点左右,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周市交警中队的交警在长江路与迎宾路路口进行交通违法查处。就在这时,离交警不远的地方,“嘭”地一声,一辆轿车和电动自行车撞了。正在执勤的辅警赶快上前查看,只见轿车里下来一名司机站在车边,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躺在地上不能动弹。
交警在询问伤者情况的时候,轿车司机却突然向南跑去,拦下了一辆车,把一名戴眼镜的司机叫下来和他互换了衣服。
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交警向两人询问事情经过。当交警要求“换装”司机出示驾驶证的时候,他先是说自己驾驶证没带在身上,马上叫人送过来。随后,交警要他报出驾驶证号码准备查询他的驾驶信息时,他又胡诌了一个身份证号码。种种迹象让执法交警怀疑,这个男子的驾驶资格有问题。
于是交警在伤者被急救车接走后将轿车司机传唤回周市中队。经调查发现,事发时轿车的驾驶人姓刘,2010年在福建取得过C1驾驶证,2016年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也就是说,刘某没有驾驶资格。
而被拦下的是一个一路同行的熟人,和他换衣服是为了让他顶包趁机蒙混过关,没想到如意算盘立马落空。
原来,刘某在汽修厂工作,很多情况下要试驾车辆,事发时他驾驶的轿车就是朋友放在修车厂内让他维修的。经过医院检查,所幸电动车驾驶人并无大碍,而刘某因为驾驶证被吊销而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