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东沙湖派出所加大了对辖区禁燃、禁放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大年夜的晚上,东沙湖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市民陶某违反规定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民警当场对陶某的违规行为处以罚金100元。
当晚7时许,正当人们其乐融融的在家吃着年夜饭团聚之时,市民陶某为了让这个年过的更有气氛,便悄悄带着家人来到小区一偏僻的角落里燃放小型烟花,本以为放的小型烟花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却被此时正在周边巡逻的民警听见动静并赶了过来。
民警先阻止了陶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告诉陶某烟花虽小、危害俱全,即便是小型烟花目前也已经被列入了“禁燃令”里。最后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陶某表示一定会遵守规定不再私自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禁燃区内禁止燃放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包括小型烟花爆竹!违者将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了苏城的生态环境,禁燃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万不可再报以侥幸心理私自燃放!如果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市民也可拨打110进行举报。(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 通讯员 王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