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我知道打鸟不对,可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近日,张家港市塘桥镇的孙某因为非法捕鸟而受到了惩罚。据孙某交代,打鸟是为了按照老家搬迁的习俗用麻雀祭祀。
2018年10月,孙某刚搬了新家,就想去打几只麻雀用于搬迁的祭祀仪式。孙某不敢在白天去打,就准备了钓鱼用的头戴式照明灯,带上一把自制的弹弓和收集的小钢珠,趁着夜色,骑电动自行车来到家附近的小树林里。一个小时不到,孙某就用弹弓打下了15只不同种类的鸟,不仅有麻雀,还有斑鸠、白头鹎等。孙某趁没人察觉,就把打下的鸟装进口袋带回了家。因为收获颇丰,孙某竟然惦记上了这些野味。没过两天,孙某再次带上打鸟工具来到了附近的树林,接连打下了10只不同种类的鸟。
接到举报的民警在对孙某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了鸟类的尸体,孙某当场交代了两次打鸟的事实。经查,孙某所捕杀的鸟中不仅有麻雀,还有珠颈斑鸠、白头鹎和棕背伯劳。这些鸟类都是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过林业部门核算,这些鸟的价值共计7500元。
按照刑法的规定,孙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孙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损害了公共利益,张家港市检察院将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与张家港检察院达成公益诉讼赔偿协议,就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做出了赔偿。鉴于孙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又能够积极赔偿,基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日前,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对孙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感谢张家港市检察院 葛丹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