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9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浙江省嘉善县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汇聚上海青浦,召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共商研讨并现场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开启三地法院多领域、全方位司法协作新篇章。两省一市高级法院领导、三地辖区党委领导、三地法院院长及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5月10日,三地法院首次聚首,商讨交流司法一体化协作事宜,签署执行协作备忘录。四个月来,三方紧密协作,在事项委托、异地执行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失信打击合力。期间,三地还在跨域立案、法庭协作等方面先行试水,开展交流,一体化司法协作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次协作协议的签订奠定良好基础。
会上,青嘉吴三地法院院长签署协作协议。协议全面对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沪苏浙皖四地高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要求,坚持示范发展、共建共享、高效务实三大原则,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及工作保障四方面入手,细化了跨域立案、委托送达、多元化解、环境保护、服务企业、打击犯罪、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宣传等十六项协作内容,努力构建全面协作体系,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优化司法服务保障。
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将设立长三角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建立涉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案件识别清单,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建立专门审判团队,专项审理涉一体化示范区重点案件。共享三地法院财产查控、典型案例等数据,破除跨域执法办案信息壁垒。同时,进一步加强三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配合联动,加强与当地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组织配合协作,实现一体化示范区矛盾纠纷跨域化解。(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潘志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