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当地街道、城管、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对滞留在苏州高新区东渚镇淹马村东侧、下许村西侧、太湖大道以南面积约9940平方米土地上近6年的被执行人许某进行强制迁让,一举清空上述场地,助力苏州高新区“项目突破年”活动。
早在2000年,涉案土地由淹马村村委会租给许某经营陶土厂。2014年年初,动迁部门就向许某发出动迁告知,并明确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要求许某限期搬离。但由于双方对补偿价款一直未能协商一致,2014年12月合同到期后,许某拒绝搬离。到2017年,村委会将许某诉至区法院,区法院判决许某清空并返还上述租赁场地。
许某不服一审判决,专门委托北京律师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原判后,案件于今年3月底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许某拒绝搬离,原因是其与征收办对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法院在执行中先行多次做许某工作、缓和双方的矛盾,从事实及法律适用角度其进行法律释明,但未能达成一致。
在多次法律释明无效的情况下,虎丘法院执行局经周密布暑,张贴强制执行公告,决定实施强制迁让。“我们上午8点到现场,再次对许某做思想工作。”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在中午12时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虎丘法院执行局集结精干力量,对近万平方米区域进行集中搬迁、拆除。又经过4个小时奋战,最终成功清空上述场地,顺利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为切实打赢高新区“项目突破年”攻坚战贡献了司法力量。(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徐文杰 张新阶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