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对开元寺无梁殿因地处居民小区内,公众想参观屡屡受阻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社会热烈反响——
今年10月31日,苏报公益守护记者以《无梁殿身处小区想参观太难》一文,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元寺无梁殿因地处居民小区内,公众想参观屡屡受阻一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社会反响热烈,很多人为身处居民小区内的文物能否对外开放、怎么开放积极出主意。
定期开放目前没有好的解决方案
11月15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姑苏区东大街万丽花园小区。一听说是来参观开元寺无梁殿的,小区保安尽管态度比以前缓和了不少,但还是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一再说明要有市文保所工作人员陪同或者开出介绍信,才能进入小区参观开元寺无梁殿,否则均属“闲散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半个月前,苏报“公益守护联盟”在行动专栏报道了“无梁殿身处小区想参观太难”一事,社会反响很大。很多人听说万丽花园小区里还藏着这样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想前往一睹为快。小区保安说,平均每天有一二十名甚至更多的参观者想进入万丽花园看看无梁殿,“但没有人陪同、没有介绍信,我们还是不能让他们进来。”保安说。
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采取的的确还是“老办法”,即有文保部门同行参观,文保所就会派出工作人员陪同;慕名前来参观的市民或游客,需要先打电话给文保所,或者开出介绍信,确认后才能预约参观。这名工作人员坦言,由于现在想参观无梁殿的市民、游客比较多,市文保所工作人员时间、精力有限,现在这种办法让他们“倍感压力”。
在苏州“寒山闻钟”论坛,一些市民询问“如何才能顺利参观开元寺无梁殿”。市文广新局便民服务员答复:近年来,市文广新局对开元寺无梁殿进行了多次维修整治,旨在维护开元寺无梁殿风貌,保障文物本体的安全和周边环境的协调。关于开元寺无梁殿对外开放参观的问题,市文广新局与小区物业进行了多次协商,尚未达成一致。今后将继续努力与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沟通,讨论研究开元寺无梁殿定期对外开放的可行方案。只是,目前还是没能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姑苏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居民询问无梁殿情况。(资料照片)
市民、专家和律师积极出谋划策
针对藏身小区内的开元寺无梁殿能否对外开放,众多市民在《姑苏晚报》微信公众号上争相留言,积极为管理部门以及小区物业出谋划策。
市民李建民认为,应该在“规定时间实施开放日制度”。网友“开口字典”说:“在规定日期由文保单位人员带领参观,比如每周六周日两天,这样或许能解决矛盾。”
网友“流年有爱”认为,文物是国家的,也是大家的,被圈进小区,虽然情况特殊,但地方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还大家一个可以参观的资格。市民董礼新认为:“文物保护,人人有责,开放参观,人人期待,开出良方,共同欣赏。”
苏州文史专家、苏州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徐刚毅表示,开元寺无梁殿堪称中国古建筑的瑰宝,能够保存至今实属不易。对于这样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众想参观合情合理。
徐刚毅认为,无梁殿如今身处居民小区,的确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也是苏州古城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于这样的“特例”,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面对,适当邀请政府机关介入,既要考虑文物爱好者的愿望,也要照顾小区安全。应根据实际条件,制定相应的文物开放参观游览方案和小区的安全保卫措施,满足双方的需求。
“文物藏在小区,将游客拒之门外不是办法,让文保所来人陪同或开介绍信也不是长久之计。如何适应新形势,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和谐,才是让文物焕发生机的良策。”徐刚毅说。
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赵森律师认为,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无梁殿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但是,“保护条例”的规定比较笼统,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开放应承担何种责任。考虑到社会影响,可以参照制定《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的做法,由苏州市检察机关和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协商,制定明确的开放和保护细则,满足文物的保护需要、小区的安全需要和公众的参观需求。
检察机关拟以“社会治理”方式介入
对于此事,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也在关注。检察官朱锡轶介绍,检察机关近期准备以“社会治理”的方式介入公众参观开元寺无梁殿屡屡受阻一事,将邀请多个部门和相关人士积极商讨,推动这一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事实上,文物“藏身”居民小区,怎么向公众开放,这个问题并不只在苏州存在。在广东广州,曾在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入选羊城八景的“宋大通烟雨古井”也地处居民小区,开发商以千年古井为核心保护点,打造了一个绿化小花园,古井被玻璃罩完全保护起来,并不对外开放。对此,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汤国华认为,文物在小区里原地保护,业主方有责任进行保护,但保护不等于封闭起来、不开放,恰恰相反,对公众开放也是保护的方式,因为这样才能彰显文物的价值。如果是国家文保单位,还可得到相应的保护资金支持。(苏报公益守护记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