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两个橘子,称重后打出的标签显示是2.98元,可收银台一扫描实际付费却是2.99元。为这1分钱的“误差”,超市说抱歉,愿补偿顾客100元,而顾客坚持要500元,且将超市告到了法院。
杨先生来自上海,今年10月20日,他在相城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两个橘子,称重后打印出来的标签上,显示是2.98元;可将这袋橘子拿去付款,收银台扫描出来的价格却是2.99元。杨先生当场向收银员指出多收了1分钱,不过收银员认为应以收款系统为准,扫描多少钱就收多少钱。杨先生不认可这个说法,找超市客服人员,又到相城区消保委投诉,要求超市赔偿他500元。
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组织双方调解。超市方负责人称,收银员收银,确实以扫描条形码得出的结果为准。那两个橘子在称重时,实际价格在小数点后可能不止两位数字,标签上的价格是直接截取了小数点后的两位,得出2.98元,但电脑扫描时,是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为2.99元,导致“误差”产生。对此,超市向杨先生表达歉意,愿意补偿100元。不过,杨先生坚持索赔500元。调解不成,消保委建议杨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叶永春 通讯员 汤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