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2月24日)从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关于落实秋冬季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对国三排放(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为保证货运机动车管控政策的一致性,经公安交警部门研究决定:
1,推迟发放2020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办法将在国三排放(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调整出台后另行通告。
2,在2020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换发之前,2019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继续有效,延期使用。(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