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14时许,记者多次试图与顺昌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拨打其官方联系电话,暂未获得回应。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记者注意到一份由顺昌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闽0721执750号的案子,杜彬、石佳与胡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9时整在顺昌县人民法院大干第二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杜彬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胡某借款本金2445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0‰从2018年1月24日起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同时,杜彬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胡某律师代理费10000元。
高颜值美女成老赖 法院发出“限消令”限制高消费
其中,石佳对杜彬履行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显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24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962元,由杜彬、石佳负担。
12月21日,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布最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彬与石佳在列,且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目前,法院已经将石佳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发出了“限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