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客户、增加订单,在对外宣传网页中,整体抄袭业界同行网站的大量文章、人物、图片,某家具企业不但没有为自己招揽到生意,反而成了被告。近日,常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原告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家具企业,常年为国内外品牌家具厂做代加工,及软体沙发的再次设计、整改、翻新等一站式服务。经过长期的品牌维护,获得业界广泛好评。
去年,原告突然发现,另一家家具企业的网站上全是原告网站上的相关内容,网站从色彩、文字、图片、编排体例等素材,几乎都是复制了原告网站的主要内容,某些地方连原告的品牌名称都没有处理掉,原告的许多工作环境照、商品图片等,都被原封不动地“克隆”到了被告的网站上。原告认为,被告抄袭了网页内容,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原告正常的商业利益。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删除侵犯原告著作权、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网页内容,同时在全省以上报刊及被告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其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审理时,被告辩称网站是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且并未因其网站内容获利,现已关停网站。
后经法院组织调解,被告承诺立即停止侵权,关停侵权网站,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万元。
法官提醒:借助互联网经营产品、推广服务是现下企业较常用的营销方法。但也有许多经营者出于混淆获利或不劳而获的目的,采用各种方式“抄袭”,既损害了知名网站的竞争优势,稍有不慎还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到法律制裁。(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