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记者今天(3月4日)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疫情期间,苏州生态环境系统也在持续行动排除安全隐患。常熟市董浜镇环保办督促辖区内11家重点产废单位以及1家危废自行处置单位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限期落实整改,并对照问题清单,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提出可行的建议,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同时在线上与全镇92家产废单位签订《苏州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守法管理告知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姑苏生态环境局还对辖区印刷行业、汽修等87家危废产生单位的危废贮存场所及管理台账进行检查,发放《姑苏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表》《苏州市危险危废产生单位守法管理告知书》,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同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积极开展跟踪督查,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工作。
据苏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日报,3月3日0时至24时,苏州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共有2家,集中处置设施有5个,其中高温蒸煮设施有4个,高温焚烧设施有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52吨/日;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33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33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63%;其他方式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量为0吨。其中,冠状病毒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6.47吨,集中处置量为6.47吨,贮存量为0吨。1月20日至报告当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1123.17吨,其中冠状病毒医疗废物处置量为165.83吨,贮存量为0吨。(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