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认定,震兴武馆违法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武术培训,未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组织学员疏散不力。属地党委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属地教育体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监管职责,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到位。
对震兴武馆3名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对事故涉及的31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1名公职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针对性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