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企业违反道路货运车辆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区企业防控组在近日督导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存在漏洞,未能有效执行市、区两级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企业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现对两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
3月31日,区企业防控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某塑胶有限公司未向属地报告,经网络平台直接派单给某上海车牌货车,该车从其他区申请通行证进入苏州卸货后滞留,且货运车辆未加门贴,司机下车参与装货。
案例二
4月1日,区企业防控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某建筑门窗有限公司门岗未佩戴口罩、未落实“四查一测”和信息登记等规定,外地来苏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后无人监管,有多名企业员工与“苏货码”橙码的货车司机不戴口罩面对面交流和传递物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8号通告》和吴中区有关本市企业有来(返)苏州货运需求的提前登录“苏货通”平台申报、货运车辆进入苏州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到达申请企业不与企业员工接触等规定,现决定对相关企业暂停其申领“苏货码”,并将问题反馈相关镇(街道),督促跟踪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企业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防疫规范和要求,做好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闭环管理工作,共同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苏州市吴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2年4月1日
吴中发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