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陶冠群)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服务业及相关困难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近日印发了《苏州市文旅行业贯彻落实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意见的细则》。《细则》明确从政策帮扶、金融扶持、支持转型升级、激发文旅消费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全力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对于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旅行社行业,《细则》强调落实文旅部质保金暂退政策,暂退额调整为应交纳数额的100%,延长补足质保金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对积极参与“苏式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改革试点,采用“保单+担保函”形式交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将给予保费补贴,并鼓励保险企业对旅行社恢复正常经营前的旅行社责任险给予优惠。同时,对旅行社企业按照企业规模、上一年度运营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对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注册导游2022年度服务费给予减免。
针对其他各类文旅重点行业,《细则》明确的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包括:对A级景区、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工业旅游区管理运营主体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星级饭店数字电视终端费用给予减免,对星级饭店疫情防控相关的客房消杀、技术设备改造等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备案民宿按照备案证登记的客房数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暂停、取消演出的演出经纪公司、剧院(剧场)按取消场次数、退票金额等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经营状况良好且合法经营,按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按照上年度纳税情况和场所规模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对经营状况良好且合法经营,按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的上网服务场所,给予减免网络服务费用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等优惠。对经营状况良好且按时复业的影院,以上年度票房收入为依据,并结合今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缴纳情况,经认定,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
金融扶持方面,《细则》提出了推广使用“疫贷码”、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制定专门针对文旅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予以贴息支持等措施。
疫情是一场危机,但某种程度上也孕育了新的契机。因此,《细则》提出了支持文旅行业转型升级的一系列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民办美术馆的场馆租金、免费开放、陈列布展等方面给予补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加强与工会部门的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加大导游人员培训力度,开发并上线免费的全市导游人员“云课堂”,对参与“云课堂”培训的导游给予优先参与苏州市品牌导游培育、选拔等系列活动的机会。鼓励星级饭店、备案民宿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并组织开展饭店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训,鼓励员工提升技能水平。
《细则》鼓励和支持酒店、景区、民宿、旅行社、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在“君到苏州”文旅总入口和相关新媒体渠道进行免费推广。我市将适时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择时举办苏州美学生活体验周等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细则》还明确了优化文旅市场环境的相关措施: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落实一次性告知、“两个免于提交”、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苏州市文广旅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0版),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从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该《细则》与国家、省级已出台的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的原则执行。《细则》中纾困帮扶政策时间段为2022年1月至6月,金融扶持、支持行业转型升级、激发文旅消费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市文广旅局近期将陆续公布具体申报指南,也鼓励各县级市文旅部门参照本细则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