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调解员共同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
小法庭,大作为。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坚持走近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办理一起起案件,化解一个个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一份份调解书将生活中的曲曲折折、沟沟坎坎变为一缕阳光,为辖区群众带去温暖。
合力调解 挽回失去的亲情
“当初老太太的钱都贴补小闺女了,现在要赡养找她要去,我们不管!”
“老太太养育你们兄妹六个不容易,现在已经快90岁了,你们家已经走了两个兄弟,这个妹妹也瘫痪了,就剩下你们三个有赡养能力的兄弟。人活一辈子,最后不就是剩个亲情……”
6月7日,在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诉调对接工作站,人民调解员胡媛媛正在耐心地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第三次调解。与前两次调解不太一样,这回,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的庭长李亚芳也专程赶来,共同对三兄弟进行调解。
最终,三兄弟同意轮流赡养母亲金老太,每月除平均分担老人的药费外,再另行给付赡养费200元,案件当场调解。一家人有说有笑地一起回家。
看着准备装订的调解书,胡媛媛很是感慨:“每次遇到这样难办的案件,我们就联系法官来指导调解,法官拿着同类案件的判决书和调解书给当事人一讲,把他们的各种疑虑打消掉,案件就好调解了!”
对李亚芳来说,每化解这样一起纠纷,就是做了一件让世界更加美好的事,自己的人生也就有了更大的意义。在她的带领下,钟楼法庭坚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将司法工作持续向纠纷源头延伸,不断拓展践行“枫桥经验”的广度和深度,该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女儿一声“爸” 他同意离婚了
“我就不离婚,真要离了我也绝不让你好过!”5月31日,钟楼法庭的楼道里,一名中年男子正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拦,对站立在楼道对面的女子喊道。
这名男子名叫王小龙,与妻子张晓丽2006年结婚,婚后分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昌15岁,女儿小言14岁。
法官王少磊内心很沉重。这已经是张晓丽第四次起诉离婚,而且这次的态度比之前坚决得多。被告王小龙这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在好话说尽却遭到拒绝后,开始用言语威胁张晓丽。
前几次调解,面对法官的询问,王小龙一直都是一句“我觉得我们俩还有和好的可能,我不同意离婚”敷衍了事,始终不愿打开心扉。这次,王少磊把王小龙带进自己办公室后,举事例、论情理,终于取得了信任,得知王小龙的心结在于女儿小言。
连续三次离婚诉讼本也让王小龙对这段婚姻丧失了信心,但他却不愿放弃自己的女儿。三年来,女儿小言一直随着妻子张晓丽生活,在妻子的影响下,女儿甚至不愿意认他这个父亲,一直不愿叫一声“爸爸”。他害怕万一离了婚,亲生女儿跟他就真的再无瓜葛。
“你是一个小大人了,爸爸是个怎样的人,对你好不好,不能只听妈妈说。”家事审判庭内,王少磊坐到小言的对面劝说,“父母感情不好不代表父女的感情就差,没有一个父亲不爱自己的女儿。”
王少磊从身边的事例和手中经办的案件说起,只为让小言明白,父亲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不会因父母关系破裂而削减。最后,王少磊又让小言回忆父亲与她的快乐时刻,让小言慢慢释怀。
一个多小时后,小言起身走到家事审判庭门口,冲着楼道里的王小龙喊道:“爸,你进来!”这一句瞬间让王小龙愣在了原地,平静了下来。走进法庭的王小龙,站在了小言旁边。“爸,你跟妈妈离婚吧,离了婚咱们也还是一家人。”小言说。王小龙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孩子的心结打开了,你的心结也该打开了!”王少磊也劝道。
“好,只要孩子愿意,还拿我当父亲,我同意离婚。”
随后,王少磊特意在调解协议上加了一项“原、被告双方均应积极教育、引导子女健康成长,不得故意引导子女仇视对方。”王小龙和张晓丽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拿到调解书的两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从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纠缠了三年的离婚纠纷,在“小法庭”里落下帷幕。
多番沟通 让企业重焕生机
“李法官,钱已经打到我们账户,非常感谢,现在我们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
作为离群众最近的审判部门,人民法庭处理的不仅仅是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常见的“家长里短”,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份力量,为乡镇企业纾难解困,也是钟楼法庭的重要职责。
2020年,原告王某某等六人与被告河南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相识,当年12月开始陆续多次借款给张某的公司。2021年9月,双方共同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欠款本金为990万元,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5厘。之后,因被告未完全按照还款协议书的约定偿还欠款,原告诉至钟楼法庭。应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名下的1100万元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
李亚芳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带着工作人员前往被告企业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企业有还款意愿,但迫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款。对一个企业来说,该案标的额高达千万,若是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原告可能无法顺利、及时拿到借款,被告也可能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
针对这一情况,李亚芳分别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并邀请双方都较为信任的中间人参与调解,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与双方进行了多番沟通。
“原告,这是我们到被告企业实地拍摄的现状。现在还处在疫情期间,被告出现的困难是暂时的,如果给他们时间,是可以分期全额还款的,但如果一定要现在变卖冻结的资产,被告破产了,你们的损失不一定能完全挽回……”
“被告,你们也得拿出自己调解的诚意,要不然我们依法判决后,你们企业也将面临短期内巨大的还款压力,要为企业今后的长远发展考虑。”
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2022年3月10日,从上午9时一直到14时,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当天17时,被告支付原告500万元款项,钟楼法庭依原告申请下发解除保全裁定,双方握手言和。因为此次调解的“弹性”与“人性”,为被告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生产争取到了宝贵时间。(记者 赵栋梁 通讯员 杨松播 郭亚伟 文/图)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