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突出江苏特色,细化设置12项主要发展指标,在国家规划设定的“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超过18人”等指标基础上,新增7项发展指标,包括实行全科服务模式的社区覆盖率达到90%、困难群众走访发现机制建成率达100%、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达到18%、开展精神障碍城乡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等,更加突出重点服务人群。
《规划》设置了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质量提升工程、社区应急体系强弱项工程、社区矛盾调处体系建设工程、社区医疗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4项重点工程,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因地制宜、查漏补缺、创新发展,不断夯实城乡社区服务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