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七部门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21年度实施情况评估结果出炉,江苏获得“优秀”等次,这是江苏连续3年获此荣誉。
去年全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4.41平方千米,新增各类水土保持措施面积92.11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2199.75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水土保持率达97.85%,位居全国前列。江苏坚持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1年建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2个,共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9平方千米,新建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9个,吸引民间资本约4亿元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74个,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张家港市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1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园4个、国家级生态清洁小流域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