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穆柏川)“现在我们家的自来水水质终于得到改善了,可以喝上放心水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农户张某由衷地表达感谢。
2021年7月,浉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东双河镇有群众因为饮水安全问题到镇政府上访。发现该线索后,该院随即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出在浉河区东双河镇某自来水厂。该自来水厂自2010年建成使用至今,在未取得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供水,且无取水许可手续,厂区卫生状况较差,经检测,该自来水厂水质菌落总数等指标超出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限值。
该院认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运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其怠于履行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同年8月,浉河区检察院启动立案程序并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同年10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回复称,其牵头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站已全部办理取水许可证,已积极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办理供水站卫生许可证等,对取水水源进行置换,水质得到一定改善,并对已建供水工程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配备、设备运行、水质监测等情况加强指导,确保全区已建成集中供水站正常运行。
今年7月,浉河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经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回访发现,虽然该区大部分集中供水站已按照要求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但该自来水厂仍然存在水质不达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水厂环境杂乱等问题,且当地群众反映生活饮用水较为浑浊,无法使用,该院遂依法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督促该自来水厂采购使用新的消毒设备,并将东双河镇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列入该区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确保农村饮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10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浉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履职。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体班子成员、股长以及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20余名水管员观摩庭审。
经充分释法说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当庭发表意见,认同检察机关在监督中发现并指出的问题,同时也承认确实存在工作上的疏忽,表示要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标准,积极履职整改。法院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确认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农村饮用水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