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1月2日电(记者程焕)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各地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渠道,稳步推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贵州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建立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贵州各地充分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广场、凉亭长廊等现有阵地资源,建立“议事厅”“协商广场”“议事长廊”等议事协商场所;采取沟通协商、对话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形式,将议事协商会开到田间地头、楼宇门前、项目现场。
与此同时,贵州完善议事协商程序,通过村民提、入户访、村委找等方式,把村规民约制定、低保申请评议、补贴资金分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等村级事务纳入议事协商范畴。村民议事协商决议形成后,各地结合村情,通过村务公开栏、组务公开栏、微信群、小喇叭、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发布,提升知晓率和执行力。村民委员会将议事协商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重大事项,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对于常规性事项,指定专人结合日常工作及时落实落地,确保议事协商明确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据介绍,贵州各地将议事协商事项落实情况作为村“两委”年度评议的重要标准,对于落实完成的事项,评议落实效果;对于未落实的事项,由村“两委”在评议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