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洪 丁 俐 通讯员 魏 荣)“感谢法院!这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帮了我们大忙,把我们公司因涉诉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银行贷款就差最后一步了,感谢法院及时给企业出具了证明!”企业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说。
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当事人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为企业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有力帮助,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出今年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守信企业“背书”。
2021年12月,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因工程款给付问题,将南漳县某工业品公司诉至南漳法院,该院于2022年4月作出判决。2022年9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漳县某工业品公司自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之后,南漳县某工业品公司本以为履行完毕后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却不想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因该公司有涉诉情形,影响其征信,贷款无法发放。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和解协议及原告出具的被告已自动履行完毕的证明,经研究讨论,法院依据该公司提交的材料迅速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最终,在法院的协助下,该公司顺利办理了银行贷款。
作为探索司法正向激励与信用修复的创新性改革举措,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给予主动履行的被告或被执行人“信用重生”的机会,助推被告或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转变,既从源头上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也从另一层面降低了企业涉诉成本,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